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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一男子为获赌资跨县盗牛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12 10:20:51


     本网讯(通讯员 唐雪云 梁军红)   宜州市一名男子喜好赌博,因无钱赌博而跨县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农户家中盗窃水牛以获赌资,在连续三个月间每月作案一起共盗窃水牛3头,价值17000元。近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盗水牛两头(各价值人民币6000元)予以追缴,发还失主。

    2011年12月29日,被告人罗某窜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屯相村韦某家牛栏处,撬开牛栏门将失主韦某家的一头水牛盗走。事后,被告人罗某将水牛牵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四把街,以3500元的价钱卖给一位不认识的男子。经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水牛价值人民币6000元。

    2012年1月14日,被告人罗某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自求村莫某家牛栏处,将失主莫某家的一头水牛盗走。事后,被告人罗某将水牛牵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四把街,以4000元的价钱卖给一位不认识的男子。经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水牛价值人民币6000元。

    2012年2月8日1时许,被告人罗某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屯相村白建屯吴某家牛栏处,撬开牛栏门将失主将吴某的一头水牛盗走,并将水牛牵到宜州市祥贝乡里洞村天甫屯的一个叫“大坡”(地名)的地方藏匿。2012年2月9日11时许,被告人罗某从“大坡”(地名)欲牛出去卖时,被跟踪至此的失主吴某等人发现,并将其抓获扭送公安机关。经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水牛价值人民币7000元。案发后,该被盗水牛已发还失主吴某。

    另查明,被告人罗某平时喜好赌博,因无钱赌博而盗窃水牛。其出卖盗得水牛所获赃款已全部用于赌博及个人生活开销,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的方法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9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成立,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罗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且有部份赃物已退还失主,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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