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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法院强力执行保障农民冬麦播种
发布时间:2012-10-12 15:01:00
本网讯(通讯员 黄宪伟 苗继法)
“没耽误,没耽误,争议的地块儿已经归还我了,刚刚犁完地,正准备播种冬小麦呢,真是太感谢咱执行法官了!”10月10日,申请人王廷新专门来到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参与执行自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案的执行干警和执行监督员表示感谢,并当场办理了结案手续。
2001年9月,原告王廷新与被告王启太口头约定,分别将自己的1.904亩耕地进行了南北互换。2011年7月,原告王廷新称曾约定互换期限为8年,并已超过约定互换期限为由,请求终止互换协议,但被告予以否认,引起诉讼。安阳县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于今年6月15日前,将互换的1.904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还原告王廷新。到期后,被告王启太仍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原告王廷新无奈,于7月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考虑到执行标的物上长有未成熟的玉米,如果强制执行极有可能出现反复执行或造成新的更大的矛盾冲突。为尽快平息纠纷,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苗继法等人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汇报,制定了周密的执行和解方案,并把结清此案的最佳时机,定在了被执行人秋收腾出耕地之后冬麦播种之前。为达到预期目的,执行干警特别邀请该县电视台新闻部主任叶志勇等两名执行监督员参与到执行活动中,先后多次到案发现场做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思想工作,但总因耕地互换时间过长且耕地上长有农作物等原因,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9月11日,眼看玉米就要秋收了,为保障申请人不耽误播种冬麦,执行干警与执行监督员再次来到案发现场,相互配合,来回奔波于双方当事人家中和争议耕地现场,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召集村委民调、双方当事人近亲属等人员共同参与,联合对案件进行和解,次日凌晨2时许,当事人均被执行干警及监督员的“韧劲” 精神所感动,双方各自主动放弃了部分权利,终达成了秋收后将争议耕地换回的和解协议。10月10日,刚犁完地正准备播种冬麦的申请人王廷新为表示感谢专程赶到法院。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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