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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法院五举措维稳适应群众要求
发布时间:2012-10-15 15:42:05


     本网讯(通讯员 罗文)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充分发挥法院的工作职能,将维稳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提高案件的审理速度和效率,提升执行的效果,以更好的适应党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是从源头预防,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类矛盾日益突出,群体性纠纷不断增多,该院要求各部门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提高调解的质量,认真抓好案件的审理。今年以来,调解率上升到78.58%,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二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院维稳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汇报,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针对具体的信息,安排领导包干,制定严格的化解措施。

    三是严格突发事件报送,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出现突发紧急情况后第一时间就向上级法院和维稳办报告,以取得正确的工作指导。认真学习落实《庐山区人民法院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在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及时、有序、妥善应对,提高处置的能力和水平,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承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导致矛盾激化、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发生影响稳定事件的,依照相关的规定追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乃至分管院领导的责任。

    五是加强工作宣传。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办好案,还要注重把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好的成绩在媒体上进行宣传,使老百姓了解法院、支持法院、理解法院,树立尊重法律、敬重法律、相信法律的意识,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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