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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15 09:59:19
本网讯(通讯员 赵国立)
一男子入室盗窃被发现后,在群众扭送派出所过程中逃脱。日前,广西巴马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黄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09年3月1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黄某窜到该县那桃街上陆某家隔壁的工地上,搬来一架木梯搭到陆某家二楼的窗口,用衣服蒙住头部,通过木梯爬上二楼进入陆某的卧室,意图盗窃财物,被陆某、文某夫妇发现后逃往一楼,陆某追至一楼抓住黄某。黄某为了脱逃即持一张椅子打中陆某的头部,文某打开一楼的大门呼救,后黄某被赶到的群众扭送往派出所,在扭送途中被其逃脱。今年7月份黄某被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陆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案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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