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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法院前三季度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7%
发布时间:2012-10-15 16:00:39
本网讯(通讯员 梁军涛)
2012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法院以“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把服判息诉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了服判息诉率,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标。2012年1-9月份,该院一审服判息诉率高达91.7%。该院在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上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
一是注重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该院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把调解工作贯穿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推进诉调对接,引导他们自愿地选择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争取最佳办案效果,以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2012年1-9月,罗城法院的调解率高达89.7%。 二是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根据上级法院关于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的有关规定,该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规范裁判文书的办法,使裁判文书中“本院认为”部分有理有据、说理透彻、合理公正,提高当事人对裁判的理解和可接受性,使他们心服口服。在2012年的案件评查活动中,该院所评查到的案件达到优秀的占98%。 三是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工作。该院承办法官在向当事人直接送达判决书的同时送达判后答疑告知书,让当事人明白导致案件败诉结果的原因,对当事人提出的裁判异议、疑问,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把裁判理由讲清楚、说明白,消除当事人因对判决不理解而引发的不满情绪,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裁判,说服当事人服判息诉,全面做好终结纠纷工作,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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