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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耐心调解 离婚难案一朝结
发布时间:2012-10-15 16:13:22
本网讯(通讯员 肖睿昕)
“你要好好抚养孩子!”10月12日,申请执行人郑某与被执行人康某双方把手言和,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一起离婚执行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2004年,因康某怀疑郑某有外遇,致使双方无法共同生活,康某于2010年诉至江西省泰和县法院。经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准许郑某与康某离婚,小孩由康某抚养,康某将家中一套西餐桌归还给郑某并支付房款72600元给郑某。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官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康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康某以曾经分期付钱给申请人郑某被拒收为由拒绝履行,并称除非申请人郑某能够出面面谈。 执行中,申请人郑某和被执行人康某在执行官主持下进行协商,被执行人康某指责申请人郑某无情,置小孩于不顾。而申请人郑某指责被执行人康某阻扰自己探视小孩,自己绝不会让步,并要求被执行人康某一定要一次性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官见协商陷入僵局,逐分开争吵的双方,并就申请人郑某反映探视小孩受阻的情况当即对被执行人康某进行了批评,并要求被执行人康某保证不再阻扰郑某探视小孩。同时,执行官以小孩告诉申请人郑某现被执行人康某只是一收入不多的合同工,加上还有小孩要抚养,如果被执行人康某经济状况严重下降势必影响小孩的生活状况,这应该不是一位母亲所希望看到的。在执行官的释情明理下,申请人郑某同意与被执行人康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被执行人康某分两期支付70000元房款,其余执行标的自愿放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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