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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打工难到庭 便民诉讼电话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2-10-16 10:08:11


     本网讯(通讯员 双婷 汪小娟)   本以为到法院打官司免不了费时耗力,没想到法官的几个电话就解决了我的烦心事!”日前,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通过电话促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魏某是生意人,因资金周转不灵,于今年1月13日向好友林某借了6万元,魏某立下字据,保证在二个月内归还。魏某从林某及其他朋友处借来的20余万元作为周转金,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了生意投入。但因市场不景气,自己吃苦受累不说,还造成投入的钱打了水漂而血本无归,待到与林某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魏某因还不出钱而不敢面对林某,有时见了林某绕道走。每次林某遇见魏某都会提醒他该还款了,可魏某都以种种理由希望林某能再缓缓。经再三催促,眼看魏某并没有还款的迹象,林某便于2012年9月2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后,在向魏某送达法律文书时得知,他并不在当地,而是在外地经商。通过电话了解证实,魏某因资金周转之需向林某借了6万元,约定了还款期限,但魏某未如约向林某归还借款。魏某表示,自己虽然未及时还款,但一直在外地经商,一直都在努力,希望能够赚些钱,把林某的钱还上。

    签于魏某的实际情况和主观愿望,承办法官向提起诉讼的林某征求意见,向他说明案件处理本应该在法庭上进行,但由于魏某情况特殊,且他也在为还钱想办法。林某在充分了解真实情况后表示,只要魏某有诚意还钱,可以在电话里把事情谈妥。

    有了林某的积极态度,法官约好林某,及时接通魏某电话,在电话中魏某表述还款计划,林某表示同意,书记员一一作好笔录,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魏某分上下两个半年,将6万元及银行同期利息向林某返还,由此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

法官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出外经商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异地之间发生民事纠纷现象也呈上升的趋势。按照诉讼法的规定,法庭是诉讼案解决矛盾纠纷的场所,但结合社会民情实际,偿试适用电话、QQ、邮件快递等方式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不失为一种既解决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又能较好地节约诉讼资源的最佳途径。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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