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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法院做好立案信访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发布时间:2012-10-16 14:47:19
本网讯(通讯员 詹蓉)
司法为民,从立案信访窗口开始,是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提升司法服务质量的着眼点。近700件案件的审查立案和分流跟踪监控,37个纠纷当事人选择立案前化解,25件案件在人民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12个案件委托人民调解成功息诉,28件诉前保全涉案金额479.06万元顺利结案,40余万元的诉讼费缓减免交平稳收结,不到20人次的来访顺利处访,没有新的越级涉诉访,都消化在该院立案信访窗口。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好立案信访工作窗口的为民、利民、便民、亲民功能,提升立案、流程管理、接访处访和诉调对接的工作质量,该院坚持六条措施做好和优化立案信访工作。 坚持立案前解纷渠道方式选择告知制度。凡当事人或代理人来法院申请立案,立案审查时都先发给一份由当事人阅读(或经法官释明)后签名的选择《非诉调解、立案调解告知书》,告知书中提示当事人有自由选择解纷方式的权利,载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的各自优势、程序和效力,供当事人自己选择,以推进诉调对接,缓解诉讼压力。 坚持诉前保全和诉前调解工作同步开展。凡是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和诉外诉前调解的,都由专人依法进行审查,能当即办理诉前保全的不推不拖,需进一步完善材料的明确告知再次审查时间;需要或可以马上进行诉外诉前调解的,立即按当事人的合意进行组织协调调解人员;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及时做出确认决定。确保同步为当事人申请立案、选择解纷渠道、申请诉前保全和诉前诉外调解、申请司法确认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坚持畅通诉讼费的申请缓减免渠道。关注弱势群体,确保有理而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该院既坚持畅通诉讼费的申请缓减免渠道,又坚持依法严格审查申请。1至9月,对484件适用调解、简易程序结案的案件严格执行减半收取诉讼费的规定,共减交诉讼费29.3万元;对医疗、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18件案件的当事人予以缓交诉讼费3.2万元;对190件申请执行案件的9.9万元执行费全部实现缓交;决定对1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予以免交诉讼费0.31万元。 坚持做好六大台账全面跟踪监控审判流程。案件分流后,立案部门对每个案件都建立承办主体的排定与变更,开庭排期与实际开庭要素实录,中止、延期的回告信息实录,审判程序转换运作记载,审执结时限临界点的监控、催办与效果实录,结案信息要素核录实录这六个方面的台账,以保跟踪监控有序有效。 坚持信访上访工作前移定期集中评排制度。除平时注意处理有关信访信息外,坚持每两个月集中梳理、评议、排查可能存在立、审、执、访四个方面的涉诉信访、重访、上访隐患,视具体情况以主动下访回访、确定包案领导、责任分解到部门、任务落实到具体承办人的方式,实现化访前移,以保息诉息访、保和谐稳定。 坚持不断完善立案信访窗口的软件建设。院领导接访室、人民调解工作室、诉讼知识宣传和导诉、大厅免费电话、打印复制、及时更新的报刊和宣传册、写字台、饮水机等人性化服务,突出亲和与方便。与审务工作密切相关同步滚动的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极大方便当事人或来院办事者获取司法信息。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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