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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法院规范立案信访工作服务大局
发布时间:2012-10-18 15:15:32
本网讯(通讯员 高智)
为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司法服务场所,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多措并举大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统一装备配置。该院采用“窗口式”开放办公方式,立案信访接待厅内应配置电子显示屏,查询触摸屏;提供诉讼指南、来访须知、风险告知书等诉讼引导资料;设置饮水器具、休息座椅及笔、纸等服务设施;配备安检门(安检仪)、监控摄像设施、报警、防火、防爆设备等安全设备。 加强工作协调。院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党委、人大、政法委报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进展情况,及时与政府沟通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视察指导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争取政府财政对立案信访建设资金的安排和支持,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重视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德高尚”的要求,为“立案信访窗口”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立案信访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审判业务培训,建立完善定期轮岗、岗位交流及新录用人员、拟任法官、拟提拔任职干部到“立案信访窗口”锻炼机制,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 规范文明用语。该院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的“立案信访窗口”文明用语和服务禁语,要称谓恰当、说话得体;要考虑到来访群众的年龄、性别、职业、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尽量使用来访群众能够听懂的语言与来访群众进行交流。不得使用禁止使用的语句和说法。不得使用任何辱骂、嘲讽和挖苦的语言,不得大声斥责、教训来访群众。 统一工作制度。该院从服务管理、功能布局、设施保障、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入手,突出立案信访窗口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信访接待等职能,严格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案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责任、领导接访、判后答疑共7项工作制度。 立案信访场所软硬建设的全面改善,提高了丰城法院立案信访一线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规范了司法行为,使“立案信访窗口”成为了法院全局工作的亮点。近年来,该院没有发生一件社会反映强烈的枉法裁判和涉诉上访案件,没有发生一件矛盾激化案件,连续3年被评为丰城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又被最高院评为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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