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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筹毒资入室盗窃饲料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18 09:57:10
本网讯(通讯员 覃兆华 李珣)
青年男子叶某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因交友不慎染上吸毒恶习,为筹毒资便伙同朋友入室行窃。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2年1月10日1时许,被告人叶某伙同李某(另案处理)窜到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同安村杨某的养猪场,盗走放于该处的万千牌小猪料七包,价值人民币931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依法扣押本案被盗的六包饲料发还失主杨某。 另查明,2012年1月10日,被告人叶某因涉嫌本案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日,因吸毒成瘾,被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叶某认罪态度较好,且本案被盗部分物品已发还失主,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叶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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