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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法院积极应对农村离婚率上升问题
发布时间:2012-10-18 14:33:26
本网讯(通讯员 段琼梅)
2011年全年,云南省鲁甸县共实现农村劳务输出12.13万人, 实现务工总收入12.73亿元,务工纯收入7.69亿元。与此同时,持续的劳务输出引发大量农村夫妻不得不长期两地分居,造成感情越来越淡,离婚率不断上升。2011年1至9月,鲁甸法院受理离婚案件104件,2012年同期受理离婚案件139件,分别占民事案件数的45.81%、50.23%,离婚案件中存在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外出务工的案件占离婚案件数75.41%。针对农村呈现的离婚率上升情况,云南省鲁甸法院积极采取一些应对措施:
一是案件处理把握原则。处理农村离婚案件,特别是涉及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外出务工引发离婚而又涉及留守儿童问题的案件,鲁甸法院对于尚能挽救的婚姻,本着矛以积极挽救的方针,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多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挽救一段婚姻;对感情确已破裂的婚姻,本着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成才原则,及时公正处理婚姻问题,妥善处理好子女抚养问题。 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精心挑选一些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依法可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到离婚当事人所在地公开开庭审判,使婚姻当事人正确面对婚姻问题,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很好的处理好留守儿童问题,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是拓宽法院职能作用的辐射度。增加法院庭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公众更多地接近司法,理解、信赖、支持和监督司法,以离婚、婚姻无效等婚姻案件的公开审理为契机,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了解农村离婚率上升的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如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引导)解决问题 。 四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确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增强儿童成长成才教育重要性认识,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家庭美德,让村民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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