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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后公婆欲赶未再嫁儿媳出门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2-10-18 11:04:15


     本网讯(通讯员 张魁英 刘文静)   丈夫因病去世,一人抚养儿子,对于一个女子来说,其中的苦就不言而喻了。可是更惨的是公婆想要把自己赶出自己于丈夫的房子,河南省平顶山市法院依法驳回了公婆诉未再嫁儿媳搬出房子的请求。

    原告马某与石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共同购得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铁北工人村住房一套。他们的儿子小马与被告张某于2009年4月结婚后暂居住在该房中。2010年3月6日,小马因病去世,其妻张某未再嫁。现马某夫妻要求儿媳张某搬出该房,张某不同意。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某入住讼争的房屋是基于与原告之子小马结婚这一事实,且入住该房屋是经过二原告同意的。虽然而原告之子小马已经去世,但被告张某并未改嫁,仍是二原告的家庭成员,因此被告张某居住在讼争房屋中并无侵权事实。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二原告之子虽然去世,但儿媳并未再嫁,其与二原告之子婚姻关系中止,与二原告家人关系仍有延续,居住在诉争房屋中并未给二原告造成侵权,如果其儿媳再嫁,则二原告可以要求其搬出该房。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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