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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矛盾撕裂母子情 母亲两度撵儿出门
发布时间:2012-11-09 09:55:16


     本网讯(通讯员 张广坡)   父母子女之间是至亲至爱的血缘关系,自古以来不知发生过多少感人至深的大爱故事。然而,河南省唐河县法院2012年10月26日审结一起母亲诉请自己亲生儿子搬出房子、停止侵权的民事案件。

    母亲王群丽向法院起诉称,其含辛茹苦将儿子李长松抚养成人,娶妻生子,可是近年来儿子李长松和儿媳魏明燕却经常无事寻衅,对其进行侮辱、谩骂和毒打,因此请求儿子、儿媳搬出自己的房子,停止侵权。法院经调查得知,李长松和妻子魏明燕婚后与原告王群丽一起共同生活。2002年原、被告母子就曾发生过纠纷并引起诉讼,母亲诉请儿子搬出房屋,后经法院调解,被告搬出另住。后矛盾缓解,李长松又搬回与母亲一起居住。可惜,好景不长,母子双方仍为琐事经常发生纠纷。立案后,法院为修复母子关系,多次组织双方倾心调解,终因积怨太深而无法调和。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现居住的房屋系原告所有,原、被告之间虽是父母、子女关系,但不影响原告行使物权。故原告请求被告李长松、魏明燕搬出并返还该房屋,应当予以支持。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一审判决被告李长松、魏明燕搬出所占原告王群丽的房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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