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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工人监守自盗卖工地钢材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18 15:43:05


     本网讯(通讯员 伍海琼)   广西田林一留守工地看钢材的打工仔,因为没钱使用,便干起了监守自盗的勾当,摇身一变成了工地负责人,光明正大地卖起自己看守的钢材来,结果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日,田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1年2月12日,在广西田林县那比至洞洋八封大桥项目经理部留守工地的韦某没钱使用,便电话联系高龙乡达尧村龙旺屯的叶某,假称其是该工地的负责人,要处理工地上的钢材,问叶某是否要购买,因叶某和同屯的金某家正在建房子需要钢材,便于当天到八封大桥项目经理部了解情况,并与韦某商量所需的钢材规格和价钱。次日18时许,当叶某、金某、金西顺雇请车辆将以3500元人民币与韦某购买的价值7702.46元人民币的钢材运回家途中,被八封工地的负责人农某发现并报警。

    案发后,韦某将盗卖钢材所得的3500元人民币交给农某;田林县公安局已将被盗的钢材退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方法窃取公私财物,盗窃价值7702.46元人民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依照刑法的规定,韦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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