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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分居十三载终离婚
发布时间:2012-10-22 15:11:43


     本网讯(通讯员 覃道敏 孙晶)   10月18日,湖南石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夫妻分居长达十三年的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1981年7月付某与陈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1985年10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生育一子。由于付某认为陈某不务正业,喜欢打牌、酗酒,夫妻二人为此常发生争吵,更让付某忍无可忍的是陈某有家庭暴力倾向,经常无缘无故殴打自己。于是,1999年12月,付某在万般无奈之下离家外出打工至今。一晃十三年过去了,期间,双方因儿子教育等问题有电话联系,2000年9月,付某父亲去世时,还曾见过面,此后,付某与陈某一直未见面。近三年来,双方已彻底失去联系。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承办法官认为,双方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陈某下落不明,此段婚姻确无维持必要。

    法官手记:婚姻是爱情的结晶,结婚应是一件幸福的事,它不仅是一种包容,更是一种责任。天下有情人要珍惜婚姻,因为,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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