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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法院兑付31万工程款解民工“燃眉之急”
发布时间:2012-10-22 14:10:40


兑现工程款
     本网讯(通讯员 饶国君)   10月18日,在重庆市云阳县法院执行局,当申请执行人向小立从办案法官手中接过31万元现金时,连声感谢法院的秉公执法。这31万元解了12名务工人员的“燃眉之急”。

    项目施工人向小立与云阳百佳汇文化娱乐有限公司、重庆通达生态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曾经签订一桩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云阳百佳汇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以内部装修不合格造成损失为由,不予支付向小立工程款及保证金共计41万元,重庆通达生态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亦不愿承担连带给付责任。面对12名劳务民工在工程竣工数月拿不到工钱,向小立以拖欠工程款纠纷为由诉至法院。

    经云阳县法院审理判决后,通过执行法官做工作,被告方同意先期支付31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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