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按摩店里遗失金项链 店主赔偿顾客三千元
发布时间:2012-10-22 14:34:20


     本网讯(通讯员 和忠)   去按摩店里消费,一时大意把金项链忘在了店中。隔了一天再去寻找,金项链已不见踪影。到底是谁拿走了自己的金项链?最近这段时间,市民魏女士为这个问题伤透了脑筋。10月17日,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西关社会法庭的调解下,按摩店老板何先生拿出3000元钱赔偿给了魏女士,这一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金项链影响按摩,取下后放在床边8月26日16时许,魏女士来到市区五一路一家按摩店里,请一位姓孙的技师帮她做按摩。在帮魏女士按摩的过程中,孙师傅发现她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金项链,对按摩颈肩部位造成了影响,孙师傅便建议魏女士把金项链取下来。

    这条金项链比较贵重,价值8000多元。魏女士把金项链取下来之后,起初将其抓在手中。孙师傅看到后,善意地提醒她按摩床边有一个布袋,是专门供顾客暂时存放随身物品的,魏女士便把金项链放在了布袋里。

    匆忙离开遗忘项链,被谁拿走不得而知

    孙师傅帮魏女士做完按摩之后,建议她办理一张优惠卡。魏女士起身往柜台走去,办理完优惠卡之后,魏女士接到一个紧急电话,她便匆忙离开了按摩店。

    当晚,魏女士回到家准备洗澡时,才发现自己的金项链遗失在了按摩店里。由于当时天色已晚,她决定次日一早再去按摩店里寻找。第二天,恰巧该按摩店关门休息。无奈之下,魏女士又焦急不安地等待了一天。

    8月28日,魏女士进入该按摩店,发现存放金项链的布袋里空空如也。店主和店员均表示,他们没有捡到魏女士的金项链。金项链到底被谁拿去了,成了一个不解之谜。

    社会法官耐心调解,店主、顾客共担责任

    魏女士认为自己在按摩店里丢失了金项链,按摩店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她将此事反映到了魏都区西关社会法庭,要求按摩店店主赔偿她5000元钱。

    按摩店店主何先生觉得很委屈,魏女士去按摩时,他并不在现场,孙师傅也表示他没有拿魏女士的金项链。何先生觉得让自己赔这么多钱,有些冤枉。

    经过社会法官的耐心调解,魏女士和何先生都作出了让步,愿意为这件事共同承担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何先生赔偿了魏女士3000元钱。

    “如果按摩店的店员能够尽到义务,在顾客离开时提醒对方别把物品遗忘在店内,这一纠纷就不会发生。”魏女士的丈夫说。

    而何先生表示,吃一堑长一智,他已经在店内安装了监控设施,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的意外事件了。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