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桃源法院“四加四”工作法获湖南高院院长康为民批示肯定
发布时间:2012-10-23 11:40:20


     本网讯(通讯员 文左龙)   10月1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在桃源县法院报送的《桃源法院:“四加四”工作法成功化解涉诉信访“第一案”》信息材料上作出批示:“彭政同志带头做好信访工作,总结的“四加四”工作法值得推广。”康为民还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每件个案中能四到位、献四心”。

    桃源法院党组书记彭政自今年9月调任桃源的第一天,就作出承诺:“一定要改变涉法涉诉大户的形象”。该院通过“四加四”工作法,坚持“依法处置,适当救助”的原则,开创了一条涉法涉诉积案、难案、“骨头案”化解的新路子。

    “四加四”工作法,具体指“四到位”和“四心”。“四到位”,是指:协作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四心”,是指:帮扶暖心、接访热心、倾听耐心、真诚交心。

    截至10月20日,该院市级以上涉法涉诉信访案仅剩1件,成功化解率高达93%。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