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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法院为矿区专项整治撑起法律晴空
发布时间:2012-10-23 15:43:04


     本网讯(通讯员 陈志龙)   今年来,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永定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安排部署,参与打击各种非法盗矿采矿违法犯罪活动,为永定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平安建设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

    2011年8月30日,该院成立了生态资源审判庭,将涉生态资源纠纷案件统一归入生态资源审判庭审理,同年12月,该院依法集中公开宣判“6.24”非法采矿案,有力地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生态资源的保护意识。

    今年4月底,该院吸取去年永定培丰“6.24”矿难及今年福建新罗雁石“4.15”爆炸事件教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该院建立了打非法采矿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公、检、法及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形成联手整治合力,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在审判实践中,该院成立专门合议庭,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整合审判力量,实行案件攻坚。今年以来,该院配合有关单位深入矿区开展整治工作18次,审结非法采矿案件18件25人,确保了矿山安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该院还积极配合协助参与了矿山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该院分别从生态资源审判庭及行政庭、执行局、坎市法庭等相关部门抽调10名干警参与该县的矿区整治行动。

    该院深入矿山作业区,积极向广大矿区业主及矿工们进行宣传安全生产法、物权法、民(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了矿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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