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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法院“法律义工”化解土地征用补偿纠纷
发布时间:2012-10-23 16:18:11
本网讯(通讯员 叶文炳 张亚平 涂汀英)
“叶法官说得在理,我接下来将通过法律程序要回我应得的补偿款,不再意气用事,阻挠征地。”10月19日,当事人赤水镇岭兜村村民詹某对福建省漳平法院叶法官如是说。
近日,赤水镇岭兜村村民詹某因与官某土地征用补偿款纠纷,遂阻止漳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设在赤水镇岭兜村水泥熟料厂二期工程建设征地。经当地司法所调解未果,该院立即派出挂钩赤水法律义工服务站的法官对该起纠纷进行调解。 2011年12月,漳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在赤水镇岭兜村林地自然村进行二期工程建设征地工作,征用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土地1.88亩,征用款为53380元,该款由官某领取。2012年3月,赤水镇岭兜村村民詹某以征用土地系其开荒地,从1981年经营至2006年后才租赁给官某经营为由,要求官某将领取的土地征用款予以归还。经过漳平法院法律义工耐心的释法、政策引导和思想劝导,当事人詹某当即表态将不再阻碍征地工作,并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争取合法权益。 一起征地纠纷在法律义工的协调下,得到了妥善处理,确保了该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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