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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法院涉老“阳光关爱工程”维护老人利益
发布时间:2012-10-23 13:58:27


     本网讯(通讯员 陈志龙)   10月19日上午,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姜文辉带领执行局干警,赶到永定县龙潭镇镇龙潭村卢某家中,把1000元执行款交到68岁老人卢某椿家中,并耐心化解老人心中疙瘩,劝慰老人谅解次子的过错。至此,卢某椿与次子卢某潮之间的矛盾完全化解。这是该院实施涉老阳光关爱工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利益中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院开辟涉老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充分发挥调解功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对边远山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涉诉案件预约上门立案6件,巡回、进社区办案11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及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参加庭审15起。

    今年5月,该院执行局还专门成立涉老案件执行小组,开展专项清理涉老案件的执行活动。今年以来,结合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该院己将35起涉及赡养纠纷等“涉老”案件执行到位,涉老案件执结率达82.3%,执行到位标的款28.56万,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称赞。

    该院把涉老维权工作融入老年人诉讼、审理、执行的全过程。该院以立案接待为“窗口”,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为核心,以缓、减、免交诉讼费为重点,以法律咨询、专项服务为辅助,构筑了全方位的司法救助体系。今年以来,该院共对3位老人发放执行救助款1.95万元,为5位老人协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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