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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法院阳光司法助力妇女维权
发布时间:2012-10-25 09:18:42
本网讯(通讯员 田文忠)
为使人民群众树立崇尚法律,知法守法意识,近日,云南省元谋县法院民一庭精心挑选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纳入阳光司法“百千万”活动公开开庭审理。该院邀请参加庭审观摩的1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干部群众中,有62人是来自县级机关单位、乡镇及社区的妇联干部,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营造个人“小家”的和睦不断促进社会“大家”的和谐稳定。
本案的原、被告是一对80后夫妻,原告常某某是一名朴实的农村妇女,2005年嫁入夫家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女儿刚出生不满一周岁,丈夫张某某就外出务工。由于丈夫常年在外,常某某独自一人承担起抚养女儿的责任,随着夫妻之间的沟通交流越来越少,双方感情逐渐淡漠。2010年丈夫张某某回家后逼迫常某某与其离婚,稍不如意还对常某某施以家庭暴力,常某某忍无可忍,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于今年7月一纸诉状将丈夫张某某告上法庭。 庭审中,审判员依照法律程序将庭审引向深入,观摩庭审的妇联干部们清晰地感受到法官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循序渐进的方法和技巧,以及冷静、理智的态度,也在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的陈述与辩论中感受了婚姻家庭纠纷的复杂性和多面性。经过法庭审理,原告常某某的合理诉求得到法院的支持,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庭审结束后,进入以案说法环节,法官们与现场旁听的妇女干部进行交流,并现场解答旁听人员的提问。 这次现场庭审观摩,是元谋县妇联为进一步提升妇联干部能力,拓展资源、创新思路,联合县法院举办的一次妇联维权庭审观摩,也是一次极好的法律知识培训。参加旁听的妇联干部们纷纷表示:法官在庭审中说法生动、形式新颖、感受直观,使旁听人员受益匪浅。通过参加此次活动,将会进一步提高广大妇联干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妇联工作的科学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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