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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链式调解法”化解纠纷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2-10-25 09:35:15
本网讯(通讯员 孔晶晶)
今年以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实行“全程调解、全员调解、社会力量协作调解”的“链式调解法”,取得了初步成效。
罗山法院将调解贯穿庭前、庭中、庭后诉讼全过程,实现立案、审判、执行全程调解。强化再审及发回重审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针对此类案件诉讼时间长、矛盾纠纷大、当事人情绪激烈的特点,进一步强化审判人员倾力调解的责任感,尽最大努力以调解方式息诉息访。 该院还建立院领导、庭室负责人、承办人联合调解有机结合的“三三制”调解机制,实现书记员、审判员、院庭领导环环接力全员调解。 该院注重调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基层组织和部门力量,积极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建立完善“大调解”体系;积极发挥“法官村长”工作机制作用,将全院86名法官分派到全县273个行政村,定期组织法官进乡村社区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活动,对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对进入诉讼程序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纠纷案件,积极邀请社区人民调解员、居委会负责人等参与调解,增强调解工作对当事人的说服力,提高调解成功率。 截至目前,该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51件,调解结案598件,调解撤诉率达79.6%;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43件,全部调解结案,调解撤诉率达100%;案件上诉、上访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10%,缠诉缠访现象明显减少。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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