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曹霞 汤建华)
民间自古有“父债子还、子债父还”的说法,但法律没有规定儿子借了老子的钱可以不还。10月24日,安徽泾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法官调解,借了老子钱的儿子主动将钱当日还给父亲。
闵老今年81岁了,系泾县泾川镇山口社区农民,有三个儿子。2009年,因承包土地被征用,其获得补偿款6万余元。二儿子闵小二(系化名)因要购房,问闵老借了五万元,当时没有打欠条,之后归不了一万元。后来,闵老的老伴去世,其独自一人生活确有困难,便涉及到赡养问题。闵老因和三儿子关系较好,遂现在在老三家生活,可是赡养费怎么办?闵老的三个儿子经济条件都还可以,都愿意赡养老人,但是闵老二担心自己如果拿出赡养费,怕闵老给了老三家,为此家庭出现矛盾。2012年村里、亲戚前来调解,但是没有什么结果,闵老遂提出要闵老二归还剩余欠款4万元。闵老二称当时没有钱,闵老考虑到毕竟是自己的儿子,遂让他打了一张欠条。之后经多次催要,仍未给付。闵老遂将闵老二诉至法院,要求闵老二归还四万元欠款。
庭审结束后,法官与被告闵老二进行了深谈,了解到其实闵老二不是不愿意将钱还给父亲,只是怕拿出来后,现在父亲和老三生活,怕父亲把钱给了老三,心中有些顾忌,其实父亲借给自己的钱还在那里,说完还掏出一张存有四万元的存折。“老父亲也不容易呀,这么大岁数了,从小把你们兄弟三人拉扯大,现在老了,是该你们尽孝的时候了,况且当年老父亲心疼你,拿出五万元说是给你买房子,只是后来因为赡养问题,你们产生纠纷才问你要这笔钱的。欠父亲的钱是要还的。”法官动情地说。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深谈,闵老二最终同意将4万元还给父亲。案件成功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