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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三严格”打造节约型机关
发布时间:2012-10-26 14:22:31


     本网讯(通讯员 冯培江)   为更好的保障与服务审执中心工作,努力打造节约型机关,河南省淇县法院采取“三严格”措施,做好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与保管工作,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确保全院审执中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该院重新修订《淇县法院办公用品、设备管理规定》,使全院办公用品的采购、配置和领用等方面都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倡导干警树立节约意识,养成节俭习惯,同时规定物品最低使用期限,确保做到物尽其用。

    办公用品的采购实行“先申请后购置”的原则,先由各部门自查统计,然后定期向行政装备科申报,严格审核后,对必须要买的办公用品,将所需物品的数量、规格及用处呈报院领导审批,然后由行政装备科派专人了解市场,货比三家,务求价廉质优,进行统一购置,杜绝擅自购买办公用品现象。

    行政装备科确定专人负责登记办公用品保管与发放统计台账,做到库存底数清、发放使用明。坚持每周一下午定时发放,各部门申领办公用品时,要以部门为单位填写《物品领取申请单》,写明领用物品名称、数量、使用目的,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领用,既保证全院办公用品供给充足,又能防止冒领多领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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