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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盗他人货物 白天就地出售被抓现行
发布时间:2012-10-30 10:20:04


     本网讯(通讯员 董正平 王东明)   有些人胆大的夜里盗窃他人核桃和枣然后就在案发地摆摊出售。10月30日,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赵秀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

    23岁的被告人赵秀璐好逸恶劳,整日流窜鬼混。今年8月,在朋友的说服下,他推着板车做起小生意来。8月17日晚,他路过高新区一家水果店门前时,发现这家店老板进了一汽车水果没卸,旁边又无人看管,顿时起了歹意。他悄悄地揭开盖车的敞蓬,连续搬走十多筐大枣放到自己的平车上后,见四周没什么动静。于是,又拐回头往汽车蓬里摸。突然,摸到还有核桃,就顺势又盗走两袋。经鉴定,两样货物价值998元。

    第二天,胆大妄为的被告人赵秀璐把盗窃的物品卖给市内的小摊贩一部分后,认为被盗地附近的桥头生意好做,就怀着侥幸的心理把剩余的又带到桥头自售起来。此时,寻找自己丢失的货物的兄弟俩认出了他售的货物正式自己丢失的,便一人负责跟他商量买下货物,一人去报警。后赵秀璐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对赵秀璐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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