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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市中院“法律宣讲团”助力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2-10-30 13:41:28
本网讯(张继凯 郑建华)
10月19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院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推进“司法公信年”活动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强化“双百共建”活动效果,精心安排法律素养高、审判经验丰富的吴德刚、姜波、郑春梅、岳春刚4名审判骨干,在牡二发电厂进行首场法律宣讲,登门送法服务,受到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欢迎和好评,企业160余名中层干部旁听了宣讲活动。该院11月2日将继续到牡丹江灵泰药业进行法律宣讲。
在宣讲中,法官结合案例、深入浅出,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非法集资认定、民间借贷证据效力工伤事故处理等企业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专题宣讲,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为职工讲解在工作、家庭、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和纠纷,让职工们安心工作,解除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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