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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贼成了“回头客” 两月四次频盗窃
发布时间:2012-10-30 14:05:07


     本网讯(祝平 陈娟)   近日,被告人吕涛被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判处盗窃罪,拘役四个月,罚金1500元。

    2012年6月中旬,被告人吕涛窜至本县工业园区范士磊家“洋洋便利店”内,盗窃一部手机和现金40元。经怀远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值550元。后又于7月初、中旬两次进入该店分别盗窃现金40元和200元。7月29日2时许,被告人吕涛再次窜至该店欲盗窃时,被范士磊夫妇当场抓获。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吕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合法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吕涛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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