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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因情杀人今日被执行死刑 均系累犯
发布时间:2012-10-30 15:47:38


     本网讯(王要勤)   41岁的辽宁省农民郭德斌、48岁的河北省无业男子张荧军分别因情杀人被判处死刑。10月3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二中院将郭德斌、张荧军等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经查,郭德斌曾因犯抢劫罪、流氓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先后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因长期追求杨某未果,于2009年8月19日23时许,在本市东城区一花园凉亭内遇杨某,并对杨某与訚某有亲密行为不满,遂持尖刀对訚头面部等多处猛刺十余刀,又对阻拦其行凶的杨某头部、颈项等部位猛刺数十刀,造成杨死亡,致訚轻伤。

    张荧军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通过婚姻介绍所与闫某相识,并于2011年4月25日相约见面。当晚,因琐事发生争执,张荧军遂用手扼压并用绳索缠绕闫颈部,致闫死亡。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郭德斌因不能正确处理感情问题,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应依法惩处。他曾因犯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罪,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荧军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天,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骗租车辆后刺死司机的抢劫犯马自强等。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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