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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不孝父母告 法院联动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2-10-31 09:39:07
本网讯(冯江波)
近日,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乔某是乔某某、李某某两位老人的长子,由于两位老人现年事已高,又无经济来源,并且乔某某七年前偏瘫,一直卧床不起。但乔某长期不尽赡养义务,对两位老人不管不问,两位老人无奈诉至法院。 经审理查明,法院判决乔某于每年7月30日前给付两位老人当年赡养费920.55元,给付乔某某护理费3996.5元。 案件立案执行后,承办人员及时向乔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之后执行法官多次与乔某进行电话沟通,劝其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同时与村干部取得联系,希望村干部能从中做一下调解工作。经过执行法官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乔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与父母达成协议。协议约定:由乔某每年给两位老人1000斤小麦和400块煤球,同时每年给付1000元赡养费。至此,这一赡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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