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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粉刷工购买装修材料拒不付款遭诉
发布时间:2012-10-31 13:41:48


     本网讯(通讯员 黄卫明)   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志光法庭受理了一起标的额为1000余元的小额买卖合同案件,法庭工作人员在送达应诉材料时,得知被告不愿意开庭,被告认为和原告是多年生意伙伴,没必要为1000多元的事闹上法庭,希望在法官的协调下了结纠纷。

    本案中被告是房屋粉刷工,几年间多次在原告的店里购买地板砖、地脚线、腰线等房屋装修材料,一般是先赊账拿货后付钱,日前尚有材料余款1000多元未付清,被告表示过些时日等工程款到位了,会还钱,平常做人做事也很地道,不愿去法庭。

    办案法官看了案卷材料后,觉得该案案情不复杂,双方争议不大,可采取调解方式结案,这样便于解决纠纷也能节约司法资源。

    确定解决方案后,法官亲自前往原告家中,得知原告急着收回这笔钱,在与原告聊家常的过程中,通过讲解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和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采用判决或调解方式的利弊,原告深切感受到人民法院为人民着想,法官调解解群众之急的一份情谊。最终原告接受了被告一次性支付800元的意见,双方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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