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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撬锁准备盗窃摩托车时被发现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31 13:54:26
本网讯(通讯员 葛春兰)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曾步金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2年7月24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曾步金等人来到丰城市河洲街道沧溪社区黄家村李小华家门口,将李小华停放于门口车牌为赣CA9011的豪爵摩托车的锁撬烂。当被告人曾步金准备将该摩托车推走时,被李小华的邻居杜军光发现,并叫喊抓贼。后杜军光、李小华等人将被告人曾步金抓获并向公安机关报警。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544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步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黄时华的摩托车,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曾步金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犯罪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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