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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三个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10-31 14:31:16
本网讯(通讯员 田雅丽)
近年来,河南省武陟县法院高度重视对未成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推行“三个一”工作法,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与矫正,真正做到打击与保护、惩罚与教育、感化与挽救、办案与预防有机结合,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安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建立一个组织,该院将保护未成年人和法权益作为一项专门工作,并在刑事审判庭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由多年从事青少年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同志担任审判长。 进行一项矫正,该院建立未成年人缓刑人员帮教网络,成立帮教小组,定期由由承办法官到其家中、所在社区、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主动跟踪考察和回访,并将考察结果记入其个人档案。 强化一个宣教,该院充分发挥“法官校长”的作用,以上法制教育课的方式加强普法宣传;将“庭审”变成引导失足少年改过自新的“课堂”,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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