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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坝法院为老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2-10-31 16:29:06


法官为交通肇事赔偿案获赔老人送执行款
     本网讯(通讯员 蒋兴旺)   “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了,谢谢法官们对我们老年人的关照!”10月30日,当广西壮族自治区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5000元执行款送到该申请执行人张老太家中时,张老太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对法院在两天之内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表示由衷的感谢。

    近年来,元坝法院针对涉及老年人权益纠纷案件不断增多的情况,在审理、执行涉及老年人案件时,采取“热情、快速、灵活、和谐”的“八字方针”,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在辖区营造“尊老、爱老”的家庭风气和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该院为涉老案件开通“高速路”,尽可能实现当日立案、当日开庭、当日处理;如立案当日开庭的条件不成熟,则对涉老案件安排优先开庭,做到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真正让老年人享受到公正、快捷、方便、经济的诉讼服务。

    该院最大限度为老年当事人诉讼创造便利条件,缓减免经济困难的老年当事人的诉讼费,主动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开庭、上门宣判实现从“办案”向“办事”、从“庭内”向“庭外”的转型。

    对涉老案件坚持“调解为主,判决为辅”的处理方式,注重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以营造和睦家庭气氛与和谐新农村氛围。

    据统计,元坝法院今年以来共审理涉老年人案件38件,上门立案23件,巡回审理涉老年人案件33件,先后12次将案件执行款主动送到老年当事人家中。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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