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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报复炸死他人38只羊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01 08:49:14
本网讯(通讯员 杨成作)
王某为报复他人,点燃自制的炸药包丢入他人羊圈内,当场炸死羊38只。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2年6月19日,被告人王某因本屯唐某家的骡子吃其地里的玉米苗,向唐要求赔偿未果,而对唐某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2012年6月20日晚,王某得知唐某在本屯附近“谷米洞”(地名)的羊棚无人看守,便携带炸药、雷管、导火索、铁锅碎片窜到唐家的羊棚处,然后自制成一包炸药并点燃丢进羊棚内,待炸药包爆炸后,又用随身携带的火柴点燃羊棚上的茅草,致使唐家的羊棚被烧毁,造成棚里的37只羊炸死和烧死,直接经济损失4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为泄私愤而故意采用爆炸和火烧的方法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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