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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在阳光下进行
——云南三级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纪实
作者:唐时华   发布时间:2012-11-01 09:21:43


    云南三级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开展近一年来,全省三级149个法院全部参加,依法公开审理在办案件,同时认真组织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旁听,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不断增进全省各级法院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司法权威。

    百家法院齐动、千案公开审理、百万群众旁听

    2012年1月18日,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结束后的第二天,全省三级法院随即召开“阳光司法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并对该项活动作了动员和部署。

    在这次会议上,云南高院指出,在全省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是积极贯彻实施中央政法委最近提出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实施省委提出的“四群教育”活动,和许前飞院长在2012年全省法院院长会上的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通过活动的大力推进,力争实现全省法院“百家法院齐动、千案公开审理、百万群众旁听”的局面;同时,还要通过活动的开展,积极进行庭审练兵,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法院规范庭审,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充分展示云南各级法院法官的执法办案水平和风采。

    云南高院强调,在整个活动中,各级法院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结合本院和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制订有力措施,做好计划和安排,注意活动的均衡开展,避免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在活动中,各级法院要注意突出有自己特色或地方特点的地方,努力做到新闻宣传报道的“四个点”,即有特点、有亮点、有看点和有新闻点。对于每一件安排公开开庭旁听庭审案件都要做好、做足庭审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切实做到“五个精心”,即精心挑选案件,精心挑选主办法官和合议庭成员,精心选择庭审场所,精心选择庭审时机,精心组织庭审。同时,庭审的准备工作要与新闻宣传报道有机结合,庭审活动与加强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诉讼服务与庭审安保有机结合等,转变作风、亲和办案,确保此次活动出实招、有实绩、取实效。此外,本次活动结束后,全省法院还将组织评选出“全省百件精品庭审案件”给予表彰奖励。

    开展“两评查”活动助力“阳光司法”

    在云南全省“阳光司法活动”进行过程中,为助力活动进一步推进,5月30至31日,云南全省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推进会在昆明召开。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及其他院领导出席了会议。

  此次推进会,主要是通过观摩庭审、点评交流、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不足和问题,并结合最高法院关于认真开展“两评查”活动的要求,对“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暨“两评查”活动再部署再落实,扎实搞好全员岗位大培训和大练兵,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法官干警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会上,与会人员还观摩了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民事纠纷案,观看了大理中院、玉溪中院、曲靖中院提供的庭审实况短片。

  自今年年初云南高院对“阳光司法工作”活动部署及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按照云南高院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和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请进来”(在法院开庭审理)和“走出去”(巡回审理)方式,让庭审走近民众,贴近民生,自觉接受社会民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媒体等社会各界监督,让“法庭”开到了学校、工厂企业、机关、军营、村寨、集市、田间地头……

  云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为栋介绍,2011年元月,云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对“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做了全面安排部署,2月3日在全省法院新闻宣传会上对“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新闻宣传作了具体部署。全省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启动后,全省各级法院积极行动、认真组织,逐步推开;根据案件性质,广泛而有针对性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旁听庭审;紧扣时政,围绕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及时审理社会关注、民众关心的案件;有意识地挑选审理案件的巡回地点,确保“走出去”案件的庭审效果;想办法、出实招,认真抓好庭审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庭审活动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云南高院党组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稳妥地推进“阳光司法工程”活动;要突出重点,把“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与最高法院提出的“两评查”活动有机地结合,广泛深入开展好庭审评查活动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要明确活动目的,在活动实效上下工夫;要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审判人员的审判业务能力;要加强督导、信息交流以及新闻宣传工作。同时要求,在开展“两评查”活动中,全省各级法院要紧扣和突出“阳光司法工程”活动这个主题,审判人员全员参与,扎实开展“两评查”活动,对于裁判文书评查,利用已建设好的全省法院三级联网网络平台,在网上调取文书进行网上评查,借助科技手段提高评查效率,丰富评查手段。

    遍及云岭大地的阳光司法活动

    “购买易、索赔难”成为众多消费者对保险的普遍疑惑。近日,为解答这个疑惑,云南省高院民二庭在全省法院开展“百家法院齐动、千案公开审理、百万群众旁听”的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之际,精心挑选了一起因免责条款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到当地开起了阳光庭审。2012年8月17日,楚雄州双柏县麻栗树煤矿一碗水矿井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在楚雄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高院主管民事审判的李思明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与民二庭的两名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该案曾经楚雄州中院审理,一审以煤矿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加大保险公司赔付风险的过错,而保险公司未尽到免责条款的明确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支付70万元。最终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昆明中院精心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公开庭审,并广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和监督,针对案件特点,邀请有关行业、有关单位的群众旁听庭审。  

    2012年5月30日上午9:00,深受社会关注的昆明市五华区晶晶歌舞厅孙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昆明中院准时开庭审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许前飞院长及院领导、17个地州市中级法院院领导及参会人员认真全程观摩了整个庭审现场。

在旁听席上,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大学教授、新闻记者、云南民族大学法官班的学员、旁听群众等约300余人参加了旁听。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就旁听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以案释法。新华网和云南电视台对庭审现场进行了全程直播。

    云南玉溪市中院党组把阳光司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院长亲自抓、亲自管“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宣传工作,多管齐下,群策群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阳光司法宣传“一把手”负责制。积极开展‘百案庭审走进广大民众’的阳光审判,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并将“阳光司法工程”一词纳入工作报告的术语释义。二是发挥新闻宣传自办栏目的优势,宣传“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情况,形成立体宣传的格局。三是加强与媒体的日常联系,将驻玉媒体和当地媒体纳入中院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宣传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7月23、24日,临沧中院在新闻发布中心召开全市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推进会,会议以庭审观摩的形式展开,参会人员和受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一起观摩了市中院的一起民事案件和临翔区法院的一起刑事案件的公开庭审,通过庭审观摩、案件点评环节,让各基层法院对照本院开展的“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情况,查找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自年初阳光司法活动以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执行公开为突破点致力于维护群众利益,完善和推进了执行信息查询,扩大了查询范围,提高了查询效率,为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提供了极大便利。2012年上半年,红河州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950件,执结1752件,执结标的金额4.48亿元。“五化“是指:一是着力使执行流程实现“阳光化”。二是着力使执行异议裁判“公开化”。三是着力使执行实施权责“层级化”。四是着力使执行协作不断“规范化”。五是着力使执行接受监督“常态化”。

    为促进高校预防毒品危害教育,营造高校禁毒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云南省大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工程”特意选取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在大理学院公开开庭审理。2012年8月31日,大理学院礼堂1300余名师生座无虚席,数十家媒体记者现场报道。

    7月19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岩某(国籍不明)盗窃案。德宏州与缅甸北部掸族自治邦和克钦族自治邦接壤,随着桥头堡黄金口岸建设的深入开展,中缅两国经贸、人员交往日益频繁,不仅为德宏经济发展和“桥头堡”建设带来了活力,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新的问题,此次德宏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岩某盗窃一案,一方面展示我国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决心,另一方面达到以案说法,以案育人的社会效果。庭审结束后,审判法官进行了以案说法,尤其是法庭为当事人聘请了傣语翻译,切实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  

    曲靖会泽法院提出“三项措施”以提升阳光司法力度。一是发挥司法调解助理员作用,让民众广泛参与司法工作。继续发挥聘请的30名知法明理、威望高的社会人士作为司法协助调解员的作用,让其广泛参与司法工作,促进司法的公开度、透明度。二是扩大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全年审结民商、刑事案件1983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案件961件,陪审率为48.46%,与去年同比增加598件和提升29.59个百分点。三是积极主动授受监督,提升司法质量。同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严格落实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

    此外,保山、怒江、迪庆、普洱、昭通、西双版纳等地法院也纷纷结合自身特色,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

    截止2012年7月31日,云南全省各级法院共公开开庭或组织活动785个(次),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案件有609件,占已开庭案件的77.58%,共邀请人大代表5086人、政协委员4125人;收回问卷函47454份。邀请人民陪审员开庭审理案件的共有159件,占开庭案件的20.25%。

    公平与正义,是人类永不落幕的主题。云南法院“阳光司法工程”还在继续。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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