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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圩镇一竹农一年辛劳差点“打水漂”
发布时间:2012-11-01 14:23:35
本网讯(通讯员 刘见 韦京辰)
2012年10月29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河池法庭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家住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平桥村的种竹村民韦某终于得回了自己66吨的竹子款。
2012年3月,杨某得知韦某种有大片竹子,故到韦某家去收购韦某自家种植的竹子,被告先后从原告3次共收购原告竹子66.035吨,每吨340元,共计人民币22452元,因被告无现金支付,于2012年4月8日立下欠条给原告,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原告欠款人民币22452元。 河池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庭根据双方意愿达成调解协议,圆满审结案件。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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