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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犯到公安局打听情况被认出 拒捕刺伤三警员
发布时间:2012-11-02 09:48:05
本网讯(通讯员 严有根 徐威)
日前,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冷广文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两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2010年12月26日晚11时许,江西省上高县籍30岁的男性无业人员在浙江省岱山县秀山南浦“小岛饭店”吃完夜宵返回自驾车上时,发现车内坐有几名不相识的外人,认为这些人是小偷,便拒绝他们乘坐,双方发生争吵,激烈争吵过程中发展成相互厮打。在厮打中,冷广文挥舞大型水果尖刀将车内的刘洋等三人砍伤后驾车逃离。案发后,冷广文被列入全国公安网上在逃人员。 2012年5月26日下午4时许,冷广文的家乡朋友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于是他大胆地走进本县公安局巡逻大队询问情况,结果被该大队干警辨认出此人正是全国公安网上通缉的在逃犯。当多名警察上前围捕时,遭到早有防备心理准备的冷广文的负隅顽抗,即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接连刺杀,致两名警员轻微伤乙级、一名警员轻微伤丙级。冷广文终被当场制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冷广文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了妨碍公务罪;此外,被告人冷广文持刀砍伤他人,其行为又构成了寻衅滋事罪。但被告人冷广文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有从轻处罚表现。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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