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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兄弟为在承包山场建房竟然毁林15.6亩
发布时间:2012-11-02 11:35:27


     本网讯(通讯员 元春华 邱灿辉)   11月2日,江西南丰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赖氏三兄弟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40000元。

    2012年7月份,南丰县莱溪乡某村赖氏三兄弟协商决定将他们共同承包的“红岩印”山场毁林平地建成房。在没有办理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邀集同村小组23户村民砍伐“红岩印”山场的桔树和松树,雇请挖机和铲车挖山平地。经南丰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鉴定:“红岩印”山场被非法占用的农用地面积为15.6亩。庭审中,赖氏三兄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并对毁林建房和在高速路口堵路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氏三兄弟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15.6亩改作建房使用,数额较大,造成林地上桔树和松树大量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发后,赖氏三兄弟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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