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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法院采取有效措施服务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2-11-05 15:13:44
本网讯(通讯员 梁军)
近日,湖北省枣阳市法院以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涉及招商引资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实现双方当事人双赢的结果。
该院规定,对涉企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快执行,严禁超期办案;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企业的经济纠纷,实行诉讼费用缓、减、免;加大调解力度,做好债权人与负债企业之间的调解工作,努力寻求双赢、多赢的解决方案;对困难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不预收执行费用;对涉企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不得不经调查,随意查封企业帐户;对企业正在使用的厂房、机器等重要生产设施,不得采取扣押、拍卖和变卖等执行措施;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坚决防止因改制遗留问题堵门堵路,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截止目前,该院受理的涉企纠纷90%得到稳妥调处,累计走访企业近30余家,发放问卷1000余份,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3场次,收集归纳整理意见50多条,发出司法建议和风险提示30余份。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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