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玲 郭胜勇)
44名农民工为了追索劳动报酬,在两年的时间内想尽了所有的办法均以失败告终,无奈之下集体将承包商告上法庭。近日,重庆酉阳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在两罾乡巡回审理了此案。最终,法官当庭作出宣判,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十日之内向农民工支付所欠劳动报酬共计八万余元。至此,数十名农民长达两年的讨薪之路划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
2008年3月,被告程某与酉阳县两罾乡乡政府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了“侯家湾至内口村委”、“内口小学至两狮”段公路通达工程。随后,程某将该两段工程违法分、转包给没有资质的被告袁某某,第一段签订了书面承包合同,第二段未签订书面合同。同时,二被告就近召集了44名两罾乡的农民工进行路面施工。工程完工后,袁某某以未从程某处拿到工程款为由拒绝向农民工支付劳务工资,程某也以未从政府结算到相应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为拿回自己的血汗钱,在两年多的时间里,44名农民工多次请求村委会和乡政府进行处理,均毫无结果。无奈之下,44名农民工集体将二被告告上了法庭。
因涉案人数众多,如得不到有效解决,可能引发群体事件,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同时为降低农民工诉累,法官决定在两罾乡金玉村委会就地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数十名原告情绪较为激动,法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及辩论,又仔细地询问了原被告,经过整整一天的审理,在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了以上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