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邵鑫)
近日,在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使得原本矛盾激化的原、被告双方重新握手言和。
原告潘某与被告李某本是十多年的朋友关系。2009年6月被告李某因工地挖桩,缺少周转资金,就向原告借款60000元,但因双方是多年好友,彼此非常信任,所以原告潘某也就没有想到要被告李某打借条。后在当年的12月李某又叫潘某到自己工地打工,并承诺到工期结束时连同工钱、借款一并还给潘某,潘某想想也就同意了。到2010年9月时工程结束,连同工钱李某应该向潘某支付欠款共计15万。但此时李某说自己暂时没有能力还钱,希望潘某能再缓一个月,潘某同意了并要求李某写了借条。可是事后,被告李某均以各种借口拒绝偿还,原告潘某经多次索要未果,诉至该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对该案审查过程中了解到双方本是多年好友,且被告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确实经济上存在困难,为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也为挽回朋友情谊,承办法官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一直以自己已经偿还了一万现在无力偿还为由进行推诿,主审法官先明法析理,并告知其不偿还的法律后果,后以情动人,从双方多年友谊入手,被告当即表示愿意还款,不过确实无力一次性支付,需要分期付款。但原告坚决要求一次性还清,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针对此情况,主审法官又向原告说明:“希望双方能珍惜多年友谊,理解一点被告的经济状况。”经过办案法官倾情调解,原告体谅到被告的难处,同意分期付款,最终达成协议,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