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召日 张行文)
毒瘾难耐,两名“瘾君子”为了筹集毒资而将贼手伸向了他人的手机。11月6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廖某今年20岁,初中毕业后一直闲居家中,不务正业,经常出入各类娱乐场所。在此过程中结识了与其同一乡镇的黄某,长时间的与社会不良人员混迹,两人渐渐的染上了毒瘾。没有经济收入的二人,无钱购买毒品,在毒瘾的折磨下萌生了盗窃的念头。2012年2月19日、20日,两人两次窜到本乡镇街道上的邮政储蓄所附近,看到储蓄所里办理业务的人员众多,容易混水摸鱼。两人心下合计,由廖某负责掩护,黄某则用镊子盗窃他人口袋中的手机。2月29日,廖某又单独到武宣县某超市蹲点行窃时,正好被巡逻民警抓获,并供述了其与黄某的犯罪事实。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廖某、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两次,盗取数额为1335元;廖某还单独盗窃他人财物一次,盗窃数额为360元。两人盗窃数额较大,确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两人积极参与,互相分工,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