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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男子被传唤主动供述盗窃犯罪事实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2-11-07 10:36:50


     本网讯(通讯员 黄绍新)   先后九次盗窃他人财物,因吸食毒品被询问时才供述其盗窃犯罪事实,广西巴马县人黄忠卫日前因涉嫌犯盗窃罪被提起公诉。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一审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黄忠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6月份至同年7月份期间,被告人黄忠卫先后九次窜到巴马县城,总共盗走他人电动机一台,电瓶五个,电焊机四个,井架导向轮两个。被盗物品价值共计6787元。案后,被告人黄忠卫家属已代其退赔失主全部经济损失。2012年7月9日,被告人黄忠卫因吸毒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忠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被告人多次盗窃,依法应从重处罚。案后,被告人因吸毒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家属代其退赔失主的经济损失,可视为被告人黄忠卫主动退赔,亦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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