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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青年流窜作案 两次跨区盗车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1-07 10:50:07
本网讯(尚凯飞) 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无业青年程某2007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怀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0年刑满释放。2012年又因流窜盗窃摩托车被抓获,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被告人程某伙同他人先后到蚌埠市五河县、宿州市埇桥区等地盗窃摩托车,共作案四起,盗窃价值不等的摩托车四辆。经鉴定,被告人程某参与4起盗窃犯罪,盗窃金额为人民币22467元。案发后,其中三辆摩托车在同伙租房处被查获,一辆转卖给他人后被追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程某曾因盗窃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且在本案中流窜作案,应当从重处罚。对以上量刑情节予以综合考虑,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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