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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法院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辖区和谐稳定
作者:黄仲胜 黄朝霞 发布时间:2012-11-08 11:29:13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在辖区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发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经济发展。
强化调解队伍能力建设 为矛盾化解打牢基础 该院通过开展“带法下乡”、“大接访”、“大走访”活动,与乡镇村屯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共同探讨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经验。今年4月份,该院以各审判业务庭为支点,在辖区各乡镇村屯设立“化解纠纷联系点”,实行“一村一联络员”,每位干警有相应联系的村屯,对外公布联系该村屯或社区的矛盾化解联络员及联系电话。“化解纠纷联系点”法官因地制宜对当地镇村调解员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提高乡村级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使基层调解工作更加规范。同时,通过与镇村调解员现场调解纠纷,与群众面对面进行交流,亦提高了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基层干部及基层法官的能力得到共同提高,基层调解力量得到充分发挥,达到 “互动”、“双赢”的效果。今年1-10月,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8.43℅,与去年同期66.71℅相比上升了11.72℅,实现强化法官责任落实和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双赢局面。 推行全员全程全面调解机制 全力化解矛盾 覃塘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转变法官重判轻调的司法理念,将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最佳结案方式,建立院长统一领导、各分管副院长亲自指导、各部门协作配合、全院法官共同参与的调解格局,将调解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实现从单一的民商事领域到刑事、行政、执行、信访各个领域全覆盖,推进“全员、全程、全面”调解,取得良好效果。今年1-10月,该院立案阶段调解案件166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4件全部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实现连续五年调撤率100%,有效化解了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753件,调撤率78.43℅,调撤率实现逐年提升;通过法官大力调解,以当事人撤诉方式结案的行政案件3件,撤诉率67%,有力促进“官民和谐”;讲究执行技巧,以和解方式结案的执行案件101件,和解率88. 60℅,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大力清理执行积案 提高化解矛盾的效率 在工作中,覃塘法院敢于正视矛盾,对确实无法调解结案的及时依法作出判决,当判则判。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在尽力做思想工作仍不愿意和解的情况下,当执则执。今年5月,该院在走访乡镇时,有些乡镇反映该院有些案件多年得不到执行,难以树立司法权威。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将积案、难案清理出来,及时进行整改,加大执行力度,将4件涉及相邻通道纠纷及坟山纠纷的积案执行完毕,每年乡镇都列为稳控对象的这4件案件执行成功后,得到当地党委的称赞,为他们减轻了维稳压力,同时也树立了法院执法权威。 紧扣党委政府工作部署 延伸审判职能化解矛盾 覃塘是典型的城乡结合区,随着覃塘经济发展,投资项目增多,农村集体之间、个人之间因林地、土地权属争议引起的纠纷、征地拆迁纠纷亦随之增加,这些纠纷处理稍有不慎极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形成涉诉信访案件,势必影响覃塘经济发展、和谐稳定。为了有效预防化解此类纠纷,该院紧扣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主动对接“三年目标行动计划”,全力化解社会矛盾。首先是妥善处理影响覃塘稳定的群体性案件。黄练镇镇安村和黎塘镇梁村两村村民因八台山引起的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案件,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了解到双方争议已有几十年,此矛盾已列入覃塘区39件重点信访积案之一,因此从立案到审判都进行了风险评估,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动员被告人赔偿损失,使双方互谅互让,最后法院依法依理依情对被告人做出缓刑的判决,为双方签署和解协议打下了基础,使这起已历时几十年的矛盾得到平息。其次是深入一线,适时化解因招商引资、国家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2010年选派法官参与南广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及“维稳基石工程”工作;2011年选派法官配合土地卫片检查、“龙头山”矿山整治及蒙公乡维护“龙祖山”探矿秩序;今年刘宇副院长率领行政庭法官深入东龙开发区挨家挨户做征地拆迁对象的工作,十三户群众自愿签下征地拆迁协议,使这类案件不用进入法院则稳妥解决。再次是主动介入,积极指导调解“三大纠纷”。该院党组结合辖区工作特点,转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强化主动介入的协调意识,对辖区的“三大纠纷”案件,乡镇经常跟法官联系,该院法官都积极主动地指导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尽力将矛盾化解在进入司法程序前。今年,该院“三大纠纷”案件收案数为0。 强化内外协作联动 提升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合力 该院特别注重加强立、审、执各部门之间的内部协作联动,形成“法院工作一盘棋”,整合全院法官的力量,共同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今年,该院党组通过分析收结案数发现,交通事故纠纷占据了该院民事案件的1/3,且这类案件在覃塘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转变成涉诉信访案件,于是针对覃塘辖区交通事故纠纷逐年上升且调处难度增加的情况,该院及时构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处联动新机制,在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成立“交通巡回法庭”,分别从三个部门抽调人员,使交通庭达到常驻法官3名,书记员2名,每天都在法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及纠纷化解。今年,“交通巡回法庭”共联调案件217件。 该院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外部协作联动,创建良好的互动机制。推行行政案件“诉前协调”工作机制,积极选派法官深入基层的司法、计生、土地等部门,调研、指导、协助行政机关办案,对矛盾纠纷进行“会诊”,共同协商将矛盾化解于诉前。2010年以来,每年进入该院诉讼程序的行政案件一直保持个位数。2011年至今,该院参与诉前行政协调案件52件,化解纠纷50件;推行民间矛盾纠纷的“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加强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社区、社会团体沟通衔接与联动配合调解,使大量纠纷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得以消化,2011年以来共诉前联调案件727件。 构建“人人重视”的大接访格局 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纠纷 该院通过加强源头治理,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将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院长时常亲自率领法官走访辖区乡镇了解情况,亲自接访当事人;“十八大”前期,该院黄志军副院长每周走访覃塘各乡镇,与群众服务中心等部门一起对矛盾纠纷进行研判、排查,减少不稳定因素;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排查出来的敏感案件,认真按照“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要求,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实行案件稳定风险评估防范机制,将稳定风险进行分级评估,逐项记于《案件风险评估防范表》,随案移送。由承办人作为风险评估防范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开展风险隐患的详细排查,发现需要进行风险防控的案件,通过制定防控措施,将矛盾风险层层化解在初始状态;各部门法官积极与乡镇政府、村屯委员会联系,就联系点村屯内可能引发重大疑难及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掌握动态,发现苗头及时介入,共同防控社会不稳定因素。2012年,该院案访比是全市基层法院最小,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4.53℅。 强化新闻宣传工作 营造覃塘稳定和谐氛围 该院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以此作为法院与群众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制意识,使群众在矛盾发生时学会知法用法,减少暴力事件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使法院更具亲和力,让群众愿意相信法院、理解法院,进而在法官做群众工作的时候愿意认同法院和法官。去年以来该院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文章近2000篇,在贵港电视台上播放该院专题报道19个,宣传工作稳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为法院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2012年1-10月,该院受理案件1374件,审结案1209件,调撤率78.43℅;执行案件结案率为97.44℅,和解率为88.60℅;诉前联调案件371件,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很好的化解。全院审判执行综合指标连续两年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在该院审理的案件中,连续两年无群体性事件或矛盾激发的案件发生,凸显该院化解社会矛盾取得显著成效。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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