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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厂主欠债“跑路” 工厂接手人无奈买单
发布时间:2012-11-09 12:25:13


     本网讯(徐松)   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上清法庭积极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本案当事人詹佑将3万元送到原告唐兵手中,无奈地说:“刚接手的工厂,本想借此赚点钱,现在不得不替别人买单。”

    2010年7月,侯军(鹰潭市龙虎山景区佳怡食品厂负责人)向唐兵购买了一批半成品冬瓜,尚欠货款3万余元未结清。2012年1月,唐兵向侯军催讨货款时,发现此时侯军早已杳无音讯,鹰潭市龙虎山景区佳怡食品厂也已经被詹佑接手,已更名鹰潭市龙虎山景区农华永昌食品厂。2012年5月,唐兵在苦寻侯军近2年未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被告侯军及鹰潭市龙虎山景区农华永昌食品厂起诉到法院。法官受理后,发现虽然本案被告侯军下落不明,但跑了和尚跑不了庙,鹰潭市龙虎山景区佳怡食品厂虽已更名鹰潭市龙虎山景区农华永昌食品厂,但在工商登记中仍然延用之前的注册号,该食品厂仍要为该笔货款买单。

    了解到该情况后,法官找到原、被告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特别是对被告詹佑,向其详细解释了法律规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得以顺利审结。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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