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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钓鱼被高压电击死 家属起诉索赔15万
发布时间:2012-11-09 13:01:15


     本网讯(黄敏 覃京会)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乡一青年男子韦某去钓鱼时,钓鱼竿末端与高压电线相碰,致其触电身亡。为此,死者家属将水电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5万余元。2012年11月6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被害人韦某是一个85后,女儿才4岁,想不到因钓鱼而丧命。因与都安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简称水电公司)协商不成,韦某的家属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诉称,2012年10月4日14时许,被害人韦某在村子里一鱼塘边钓鱼时,因被告水电公司架设在鱼塘边的1万伏高压电线距地面的安全距离不够,导致被害人韦某手持的钓鱼竿末端与高压电线相碰,韦某触电身亡。

    原告起诉认为,被告水电公司作为高压电线的产权人,按照相关规定,被告应当定期对已建架空电力线路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各种安全隐患,保证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但被告未能尽到应尽的义务,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导致本案安全事故的发生。由此,被告依法应当赔偿被害人韦某触电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事发后,被告已支付了16000元丧葬费,其余各项赔偿被告至今未付。为此,原告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5173元。

    据悉,此案即将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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