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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挥拳打岳母 伤心妻子起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2-11-12 14:17:02
本网讯(朱敏)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孙彩云和被告赵翔离婚。
被告赵翔是湖北小伙子,因家庭经济困难,三十好几还未能娶妻,前年经人介绍认识了永修姑娘孙彩云,2010年4月份,双方家长经协商后被告赵翔作为上门女婿到永修生活。婚后,原告孙彩云认为被告赵翔不务正业,且屡教不改,故多次与其发生争吵。孙彩云母亲见女儿受了委屈便和赵翔发生多次争执,孙母还多次要求赵翔滚回湖北老家去,赵翔很是气愤,母婿二人关系非常紧张。今年10月份,被告赵翔因要求原告孙彩云回湖北共同生活未果后殴打了妻子,致其受伤,气愤的孙彩云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和被告离婚。听说老婆把自己告上了法庭,被告赵翔认为是岳母的鼓动,又挥拳打伤了岳母,一家闹得是不可开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之间应该互敬互让,这样夫妻生活才能美满幸福。现原被告夫妻之间婚后感情出现了裂痕,二人本应冷静对待,互谅互让,妥善处理。但被告赵翔未能正确对待以争取弥补夫妻感情,反而将家庭中产生矛盾的责任归咎于其岳母,并挥拳将自己的妻子和岳母打伤,终致二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法院遂依法做出前述。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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