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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药后反应严重住院 消费者起诉药房索赔
发布时间:2012-11-12 14:30:12
本网讯(夏东生)
钟某因腿抽筋在安徽省广德县某药房购买药品服用后出现严重反应而住院,差点一命乌呼的他一怒之下将药店经营者告上了法院。日前,安徽省广德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钟某因时常感到腿部抽筋,遂到被告李某经营的药店进行咨询。在被告的询问和建议下,钟某购买了钙片、木瓜片和卡马西平片各一瓶。原告回家后按照说明书服用了所买的药片,十余天后原告开始出现牙龈出血、咽痛、口腔血疱伴发热、双眼疼痛等症状。随后,钟某到安徽省广德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因病情严重转院至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解放军100医院进行治疗,住院15天,共计支付医疗费用32604.79元。医院在出院诊断证明上注明原告的病情为“重型多型红斑(药疹卡马西平)”。 后经原告咨询得知,卡马西平系治疗抗癫痫类的处方药。原告认为被告在无医生处方的情况下,向原告出售处方药,导致原告服用后出现严重反应,甚至危及生命。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因治疗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8443.29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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